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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锦能源(00072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美锦能源美锦能源(SZ:000723)2025-09-17 17:31

信息上报 - 新任董事、高管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上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8] - 现任董事、高管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上报信息[8] 股份锁定与转让 - 董事、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9] - 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3]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度可转让25%[13]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含)可一次全部转让[13] 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11]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11] - 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9] - 公司被立案调查未满六个月不得减持[11] 减持规定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7] - 计划减持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每次区间不超3个月[17] - 减持区间内公司重大事项应同步披露进展并说明关联[17] - 减持完成或时间届满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披露完成公告[18] 责任与处分 - 保证申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违规后果自负[18] - 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8] - 违反制度公司视情节处分[20] - 禁止买卖期买卖视情节处分,造成损失依法追责[20] - 短差收益董事会收回并处理[20] 记录与报告 - 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完整记录,需报告或披露及时进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