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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锦能源(00072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美锦能源美锦能源(SZ:000723)2025-09-17 17:31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大属内幕信息[7]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8]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8]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8] 备案与保存要求 - 涉及重大事项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将知情人名单报深交所备案[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材料至少保存十年以上[16]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将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报深交所[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自记录日起至少保存十年[23] 信息管理与自查 - 内幕信息知情人自获悉信息起填登记表并5个交易日内交证券事务部备案[19] - 公司在年报、半年报和重大事项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25]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公司2个交易日内报送备案并披露[25] 重组相关 - 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重组事项时报送知情人档案[18] - 首次披露到披露报告书期间有重大变化,补充提交知情人档案[18] 信息提供与审议 - 公司向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提供未公开信息,应经证券事务部备案并签保密协议[22] - 公司董事审议非公开信息议案,关联方董事必要时应回避表决[22] 责任追究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