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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锦能源(000723) - 总经理(总裁)工作细则
美锦能源美锦能源(SZ:000723)2025-09-17 17:31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总裁)一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5][7]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6] 会议制度 - 总经理(总裁)按季报、半年报、年报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送资产负债表等报表[13] - 定期工作会议每月召开一次[15] - 临时工作会议在特定情况提议时召开,应于接到书面通知3日内召开[17] - 办公会设会议秘书一人,职责包括会议资料准备等,由经理层确定[21] - 参会人员不能参加会议需书面请假,经批准后生效[23] - 会议组成人员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会前送达秘书处登记[24] - 总经理(总裁)办公会实行签到制度,签到本和文字材料由秘书整理存档[25] - 公司各部门和子公司提案需先交会议秘书,由主持人决定是否列入议程[23] - 总经理(总裁)办公会由总经理(总裁)主持,行使拟订公司制度等多项职权[25] - 会议应当由三分之二以上组成人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25] - 办公会提案需符合内容合法等五项条件[27] - 会议对列入议程的方案应以书面方式作出决定,记载方式有纪要和决议[28] - 若国家法规等变化,办公会应提出修订意见提请董事会批准[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