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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锦能源(00072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美锦能源美锦能源(SZ:000723)2025-09-17 17:31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会议规则 - 会议至少提前三日发出通知[13]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召开[13] - 作出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4] 职责与方案实施 - 负责制定公司薪酬政策及审查薪酬计划[8] -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考评[8] - 监督检查薪酬方案执行情况[8] - 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高管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