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锦能源(000723) - 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构成 -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6]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6] - 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通知提前3日发[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召开,决议过半通过[14] 职责与生效 - 工作组负责前期准备,提供资料[11] - 委员会监督审查可持续及ESG工作[11] - 细则自董事会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