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茂泰(60520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17日修订)
永茂泰永茂泰(SH:605208)2025-09-17 18:47

议事规则 - 议事规则于2025年9月17日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6]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11]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发书面通知[16]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书面变更通知[1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14]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1]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分同意、反对和弃权[32] - 审议提案形成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等事项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5]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7] 提案处理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9]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会议应暂缓表决[40] 会议记录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可按需全程录音[43] - 董事会秘书安排人员做会议记录和制作单独董事会决议[44] - 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会议记录和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否则视为同意[45] 决议公告与执行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有保密义务[48] - 董事关注决议执行情况,董事长督促落实并通报[49]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以上[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