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铁塔(00254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5] 成员补选 - 自独立董事辞职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6] 财务信息披露 - 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8] 内审工作汇报 - 内审部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及问题,每年提交审计报告[13] 重大事项检查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并提交报告[13] 内控评价报告 - 公司依据内审部和审计委员会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5] 会议安排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每年至少与外部审计单独沟通一次[17] - 会议须2/3以上委员出席,提前3日通知,全体同意可随时召开[17][19] 决议表决 - 委员一人一票,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会议记录保存 - 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0] 规则生效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立即生效,修改亦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