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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东装备(000856) -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冀东装备冀东装备(SZ:000856)2025-09-17 19:02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 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室负责董事会会议会前的准备工作、 会中的记录工作、会后的材料整理、归档、信息披露工作。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的运作,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会决议, 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 会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公司董事会 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股东会赋予 的职权。 第六条 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