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兴新材(603276)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相关债权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关于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相关债权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恒兴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兴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主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恒兴新材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相关债权向全资子公 司增资、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 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8 号),公司于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