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美菱(83589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科美菱中科美菱(BJ:835892)2025-09-18 19:02

会议决议 - 2025年9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修订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议案,无需股东会审议[3]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3] 委员会规定 - 提名委员会成员至少三人,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7] - 委员候选人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 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提名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议通过[7] 会议要求 - 需提前三日通知,紧急可口头,全体书面同意可豁免[14][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8] - 表决为签字表决,可现场或通讯会议[19]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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