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美菱(835892) - 内部审计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无需股东会审议[3] 审计流程 - 审计部提前5个工作日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业务实施时送达[19] - 被审计单位有异议应3天内交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19] 审计管理 - 审计档案由审计部集中统一管理[24] 整改要求 - 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并报送结果,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27] 结果应用 - 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等决策依据[27] 责任追究 - 重大违纪追究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及赔偿责任[29] - 违反规章处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29] 人员奖惩 - 打击报复审计人员公司纠正,涉嫌犯罪移交司法[29] - 履职审计人员奖励,滥用职权人员处分或移交司法[29][30] 制度生效 - 制度制定和修改由董事会负责,审议通过生效[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