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美菱(835892) -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中科美菱中科美菱(BJ:835892)2025-09-18 19:02

会议审议 - 2025年9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人员任期 - 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每届任期3年,届满经董事会通过可连聘连任[10] 会议规则 -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一次,可按需开临时会议[20] - 议题一般应于会议5天前向总经理办公室申报[20] - 议程及出席范围审定后一般提前3天通知,重要材料提前3天送阅[21] - 会议记录保管期10年[21] 决策与权限 - 除需股东会、董事会审议事项外,由总经理办公会作决定[22] - 总经理依据董事会授权行使资金运用等权限[22] 监督与责任 - 公司重大经济活动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监督[22] - 总经理听取工会或职代会意见并接受监督[23] - 决定职工利益问题应事先听取意见[23] - 违法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5] 细则规定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7][29] - 与法律法规抵触时执行相关规定[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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