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美菱(835892)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制度通过 - 2025年9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3] 报送要求 -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相关登记材料[12] 流程规定 - 业务部门或子公司发生事项需填写登记审批表等,经董秘登记、董事长确认[13] 披露情形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商业秘密符合情形可暂缓或豁免[5][7] 制度生效 - 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17]
制度通过 - 2025年9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3] 报送要求 -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相关登记材料[12] 流程规定 - 业务部门或子公司发生事项需填写登记审批表等,经董秘登记、董事长确认[13] 披露情形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商业秘密符合情形可暂缓或豁免[5][7] 制度生效 - 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