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美菱(83589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管理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形成双向沟通渠道、建立优质投资者基础等[7] - 基本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8]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等[11] 工作要求 - 应在北交所指定平台公布应披露信息[12] - 董秘负责组织协调,董办是职能部门[13] - 员工须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技能[14] - 不得透露未公开信息[14] 工作内容 - 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沟通活动等[16] - 设置专线电话和邮箱,官网开专栏[16] 说明会规定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含业绩等说明会[18] - 五种情形需召开说明会[19] - 年报披露后及时开业绩说明会并征集提问[19] 纠纷与来访处理 - 纠纷可申请调解,公司应配合[19] - 董办派专人接待来访投资者并建档案[20] 媒体管理 - 业务宣传样稿、采访计划和报道资料需董秘审核[20][21] 其他 - 与监管部门建立良好沟通关系[21] - 可定期开展工作培训[30]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