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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弘控股(000529)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广弘控股广弘控股(SZ:000529)2025-09-18 13:01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本准则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使公司按上市公司的法规要求规范 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特制定本准 则。 第二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自觉学习国家各类法律、法规、条例,熟悉《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积极参加旨在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 能力的培训班和进修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提高守法意识,掌握最新政策导向, 并将所学知识融入公司经营实践中。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诚实守信,不得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声明与承诺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深交所及公司董事会提交《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声明: (一)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有无因违反法律法规、本指引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