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辰股份(688123) - 聚辰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激励计划主体资格 - 公司具备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主体资格,无禁止情形[1] -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2] 激励计划实施安排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说明[3] -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3] 其他情况说明 - 公司无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3] - 实施激励计划利于可持续发展,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