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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博高新(301321) -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修订稿)
翰博高新翰博高新(SZ:301321)2025-09-19 18:01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 参加员工总人数不超120人,董监高不超8人,核心人员不超112人[8][22] - 筹集资金规模不超1502.02万元,份数上限1502.02万份[9][22] - 首次分配份额不超1201.00万份,预留份额301.02万份[9] - 首次分配员工拟出资金额不超1201.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1139.50万元,奖励基金额度不超61.50万元[9] - 股票来源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8日公司回购的股票[10] - 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股票受让价格为6.58元/股,股数不超228.2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22%[11] - 存续期为48个月,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11][34][35] 业绩目标 - 2024年、2025年累计实现净利润目标为1.8亿元,2025年、2026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目标为70亿元[37] 考核规则 - 业绩完成率R≥100%,公司层面股票权益归属系数X为100%;100%>R≥85%,X为85%;85%>R≥70%,X为70%;R<70%,X为0%[37] - 2025年、2026年个人层面分别考核,考核权重各为50%[39] - 个人考核结果为S、A、B+、B,个人层面股票权益归属系数Y为100%;B-,Y为50%-80%;C及以下,Y为0%[39] - 持有人个人可归属标的股票份额归属系数=公司层面股票权益归属系数(X)×个人层面股票权益归属系数(Y)[39] 资金与费用 - 员工持股计划总费用预计为1125.37万元,2024年摊销281.34万元,2025年摊销675.22万元,2026年摊销168.81万元[47][49] - 部分资金源于年度奖励基金,计提奖励基金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影响当年度净利润[50] - 受让回购股票,转让价低于授予日公允价值部分作为股份支付费用,在锁定期摊销,影响摊销期净利润[50] 实施安排 - 2024年7月底完成首次授予部分标的股票过户,归属期为20个月[47] 管理架构 - 采取公司自行管理模式,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52] - 设管理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56] - 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委员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56] 会议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10%以上份额的员工可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3日向管理委员会提交临时提案[5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向管理委员会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在3日内召集[53] - 持有人会议表决时,议案需经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为表决通过[55] 其他要点 - 蔡姬妹认购份额上限131.00万元,占总份额8.72%,对应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11%[23] - 预留份额437.02万份,占总份额29.10%,12个月内未分配完剩余份额作废[24] - 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全部有效计划持股累计不超公司股本总额10%,任一持有人不超1%[27] - 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8日公司累计回购2282700股,占总股本1.22%,支付总金额29997240.57元[29] - 回购最高成交价18.533元/股,最低成交价8.904元/股[30] - 受让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草案公告前1个和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50%(分别为5.79元/股和6.01元/股)[31] - 员工持股计划变更须经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不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43] - 员工持股计划可因存续期届满未延期、股票全部转出或出售、与法律法规冲突等情形终止[43] - 因公司层面考核未归属的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并择机出售,按规定返还持有人[37] - 因个人层面考核未100%归属的份额,管理委员会可选择转让、由其他持有人享有或出售后按规定处理[40]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批准至实施完毕[61][62] - 锁定期届满后,管理委员会根据业绩和考核确定持有人分配比例[64] - 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分配[65] - 2024 - 2026年特定情形下持有人权益按原程序进行[67] - 多种情形下管理委员会可取消持有人资格并收回份额[68] - 管理委员会会议需过半数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60] - 管理委员会可聘请专业机构,费用由员工持股计划承担[60] - 公司董事蔡姬妹、李艳萍、张彧等拟参与员工持股计划,与该计划构成关联关系[71] -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份额分散,单一持有人无法对决策产生重大影响[71] - 持有人享有持股计划所持股份资产收益权,放弃表决权[72] - 持有人通过持股计划享有除股东会表决权外的其他股东权利[72] - 董事会与股东会审议通过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续服务权利[74] - 公司与持有人劳动关系按劳动合同执行[74] - 员工持股计划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按相关规定执行,税负由持有人承担[74] - 员工持股计划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