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轴股份(43041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苏轴股份苏轴股份(BJ:430418)2025-09-22 19:31

制度通过情况 - 2025年9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2] 董事辞任与履职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收到报告之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6] - 特定情形原董事需履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7] 任职限制与处理 - 候选人特定情形不得任职,任职期间部分情形应停止履职或30日内解除职务[8][9] 离职相关规定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视为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10] - 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重大事项可启动离任审计[12] 股份转让与追责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5] - 发现问题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追偿含直接损失[18] - 离职人员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9]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以相关规定为准,由董事会制订、修改和解释[20]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并实施,修改亦同[20]

苏轴股份(43041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