琏升科技(30005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9月)
制度制定 - 制度于2025年9月制定[2] 问责信息 - 问责对象为公司董事等相关人员[4] - 问责坚持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6] - 问责范围包括不履行职责等17种情形[6][7] 责任承担 - 故意造成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过失按比例[9] 问责情形 - 从轻、减轻或免予追究情形有5种,从重或加重有7种[10] 其他要点 - 问责提出主体因职位不同而异[13] - 被问责人有陈述、申辩等权利[13] - 问责决定10日内报送证券监管机构和深交所[15] - 中层、一般管理人员问责可参照,由总经理负责[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