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与上市 - 公司于2015年11月6日通过整体变更方式设立,设立时股份总数为51,830,127股[14] - 2020年12月31日公司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96万股[7] - 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于2021年11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7] 股份与股本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2,074,204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82,074,204股,每股1元人民币[15] 股份限制与转让 - 公司控股股东等持有或控制的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前的股份,自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2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权益与权限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2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3]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9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2日通知[9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2] - 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123] 其他 -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78] - 公司党总支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78]
长虹能源(836239) - 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