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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曼股份(605289) - 罗曼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
罗曼股份罗曼股份(SH:605289)2025-09-22 20:16

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罗曼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 (一)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 依法请求召开、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 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 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 有的股份; (五) 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会会议记录、董 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