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曼股份(605289) - 罗曼股份: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含两 名)独立董事或者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以上 时选举董事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持有的每一 股份都拥有与每个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 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 进行,并根据应选董事人数,按照获得的选举票数由多到少的顺序确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