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液压(83083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表决7同意0反对0弃权[3] 工作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7]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含公司发展战略等[9] - 工作职责涵盖制度制定等多项内容[8] 披露程序 - 法定信息披露经各部门配合、董事会秘书编制、董事会审定发布[10] - 非法定信息披露由各部门配合、董事会秘书牵头、高层领导审定[10] - 临时性危机问题经高层领导审议,董事会秘书统一答复[10] 沟通方式与限制 - 与投资者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等[11] - 定期报告披露前十五日内尽量不安排特定对象来访[14] 说明会要求 - 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日举办年度业绩说明会,董事长等出席[15] - 召开业绩说明会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发通知[15] 其他规定 - 投资者关系活动建立完备档案制度[17]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设专职部门开展工作[18] - 从事人员需具备素质技能,日常管理部门开展培训[18][19]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改,2025年9月23日生效[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