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 股东会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9][10]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提案[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股东会通知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3]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5] 会议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需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5]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1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需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5] - 关联事项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须2/3以上通过[27]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6]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6]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公司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7]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0] 回购决议 - 公司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1]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轻微瑕疵除外)[31] 规则解释与施行 - 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修改或废止由股东会决定[34]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4]
迪尔化工(831304)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