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20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7]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7]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7]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会计岗位5年以上全职经验[12] - 特定股份相关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 - 最近12个月内有不得担任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1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6] - 独立董事应参加培训并确保履职时间精力[6][7]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6] - 北交所5个交易日未提异议公司可选举独立董事[19]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9] - 股东会通过选举提案后2个交易日向北交所报送文件[19] 任期与解职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提名[20] - 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应披露理由依据[20]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或辞职致比例不符等应60日内补选[20][21] - 独立董事履职至新任产生[21]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1] 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前三项需专门会议全体过半数同意[24] - 行使特别职权公司应及时披露[24] - 特定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28] 履职相关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5] - 独立董事履职关注重大事项可提请讨论审议[29] - 公司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29] - 独立董事发现特定情形应调查并报告,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31][32] - 独立董事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33] - 董事会每年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并与年报同时披露[34] 股东权益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41]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5%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44] - 中小股东指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的股东[44]
迪尔化工(83130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