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尔化工(83130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20日公司董事会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3] 任职与离职 - 特定情形下董事、高管候选人不得任职[7] - 董事辞任、高管辞职生效时间有规定[8] - 任期届满未改选原人员继续履职,公司60日内补选[9] 离职交接 - 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并签确认书[11] 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3] 追责与复核 - 发现未履行承诺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5] - 离职人员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6] 制度生效 - 制度自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修订解释[17] - 制度于2025年9月23日发布[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