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新药业(002020) - 委托理财制度(2025年9月修订)
京新药业京新药业(SZ:002020)2025-09-24 19:31

委托理财制度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于2025年9月24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1] 审议规则 - 委托理财总额占净资产50%以下提交董事会审议,50%以上(含)还需股东会审议[7] 额度与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总额度不超批准额度,可年度内循环滚动使用[7] 报告与监督 - 财务部每月结束后5日内向财务总监等报告理财情况[9] - 财务部负责投资相关工作,内部审计机构监督[7] 其他规定 - 委托理财坚持特定原则,选低风险产品[4][5] - 完成后及时取得证明记账,合同及时归档[11] - 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