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新药业(002020)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修订)
京新药业京新药业(SZ:002020)2025-09-24 19:31

内部审计制度 - 内部审计制度于2025年9月24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1]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6] 审计人员 - 内部审计机构专职审计人员应不少于三人[6] 工作汇报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1][12] 工作计划与报告 - 内部审计机构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2] 审计流程 - 实施审计前需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被审计单位[16] - 审计终结,审计小组应在20日内写出审计报告[16] - 被审计单位应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递交书面意见[16]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审计委托人提出[16] 内部控制评价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 募集资金审计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24] 内部控制鉴证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8] 内部控制审查 - 内部控制审查和评价范围包括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20] - 内部审计机构应重点检查对外投资等事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20] - 内部审计机构在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21] - 内部审计机构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24] 报告审议 - 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8] - 董事会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保荐人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28] 专项说明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等情况时,公司董事会针对所涉事项作专项说明[28] 审计档案 - 审计终结后内部审计机构应在15日内建立审计档案[32] - 公司审计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32] - 公司各部门查阅审计档案需先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批,再经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核准[32] - 对外披露、上报等查阅审计档案须经公司董事长、总裁或董事会秘书审批[32] 人员考核与责任 - 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33] - 发现内部审计工作重大问题应追究责任并向深交所报告[33] 人员处罚 - 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审计人员将受处罚[34] - 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审计人员将受处罚[34] - 玩忽职守造成审计报告严重失真的审计人员将受处罚[34] - 未能保守公司秘密的审计人员将受处罚[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