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新药业(00202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 年9月修订)
京新药业京新药业(SZ:002020)2025-09-24 19:31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五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4] 战略委员会运作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七天通知[11] - 四名或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三名或以上通过决议有效[12]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可电话会议[12] 其他 - 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 人数不足规定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增补并暂停职权[4][5] - 会议记录保存期公司存续期不少于十年[13] - 规则2025年9月24日生效[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