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新药业(00202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京新药业京新药业(SZ:002020)2025-09-24 19:31

董事会规则 - 董事会议事规则待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 董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各1名[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9][10] - 特定人员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0][11] - 定期和临时会议通知分别提前10日和5日书面通知[14] 会议筹备 - 董秘办负责筹备会议,制作文件会前送达董事[16] - 会议议题由董事长决定,通知董秘拟定报董事长批准[18] 会议表决 - 会议需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0] - 临时增议题需到会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2] - 董事会决议需出席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26] 档案保存 - 会议记录和决议由董秘办保存,期限十年[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