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新药业(002020)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
京新药业京新药业(SZ:002020)2025-09-24 19: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4年6月21日核准首次发行176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7月15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861,029,140元[6]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普通股总数为5010万股,每股面值1元[11] - 公司股份总数为861,029,140股,均为普通股[12] 股东信息 - 浙江康新化工有限公司持股1304.3891万股,持股比例26.035%[14] - 吕钢持股1127.25万股,持股比例22.50%[14] - 浙江利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805.5846万股,持股比例16.08%[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方或直接向法院诉讼[2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7]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77]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77] 利润分配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5] 董事任期与选举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69] - 每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换届选举时,继任董事会成员中应至少有2/3以上的原非独立董事继续留任[69] 审计与财务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6] 其他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