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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股份(300772)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运达股份运达股份(SZ:300772)2025-09-24 19:46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2] - 各委员会成员多含独立董事,人数均为三名[6][7][8][9] 会议规则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审计委员会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其他委员会需全部成员过半数通过[16] 委员会职责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7] -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7] 其他规定 - 专门委员会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告董事会[17] - 会后五日内交文件和决议存档,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7] - 成员对所议事项及决议保密[17] - 公司为委员会提供支持,董事会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17] - 审计委员会发现异常可调查,必要时可聘中介,费用公司承担[17][18] - 其他委员会经批准聘外部机构费用公司承担[18] - 细则相关规定的数字表述含义[20] - 细则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20]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20] -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细则时间为二〇二五年九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