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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股份(30077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运达股份运达股份(SZ:300772)2025-09-24 19:4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4] - 七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8] - 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会议[10]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书面通知[12]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发变更通知[16] 会议举行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7]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21] - 部分议案先经独立董事会议同意后提交审议[24] 会议表决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26] - 及时收集表决票并宣布或通知结果[28] - 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9]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31] 特殊事项 - 利润分配等先根据草案决议,正式报告出具后再决议[33][34] - 提案未通过且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审议相同提案[36] - 部分董事或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37]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包含多项内容[39] - 工作人员根据表决结果制作单独决议记录[41]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有异议可说明或声明[42] 决议执行与档案保存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43]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