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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德股份(836419) - 公司章程
万德股份万德股份(BJ:836419)2025-09-25 16:1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9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89258104元人民币[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89258104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8] - 公司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16] - 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10131634015618W[5] - 公司住所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四路18号[6] - 公司经营宗旨为“专注创新 服务能源”[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 公司控股股东等特定主体持有或控制的公开发行前股份,自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2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 公司董事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收回收益[28]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应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公司15日内书面答复[34]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违反规定,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30日内未处理可自行起诉[3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侵犯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权益的行为按规定提起诉讼[37][4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形需股东会审议[48]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需股东会审议[49]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3种财务资助情形需股东会审议[5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51][52]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7种担保行为需股东会审议[54]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5]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6种情形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5]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55]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55] -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55]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5]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96] - 公司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105] -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批[10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批[10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批[11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董事会审批[11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董事会审批[110] 财务与分红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2] - 公司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事项须在2个月内[152]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3]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55] - 公司现金分红条件包括可供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充裕、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未来12个月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等[161] - 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指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163] - 满足条件时,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任意连续三年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4]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73]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日通知[17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90] - 公司合并需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93] - 公司分立需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94] - 公司减资需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95]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200]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十日内公示[200] - 特定情形下可修改章程或经股东会决议不解散公司[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