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通科技(688668) - 02-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有效审计监督,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 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两名。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作。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1/3 以上 (包括 1/3)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