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通科技(688668) - 02-0-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东莞市鼎通鼎通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 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莞市鼎通鼎通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 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 者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 1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2 名。公司可根据需要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 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