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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通科技(688668) - 01-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鼎通科技鼎通科技(SH:688668)2025-09-25 18:16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地点。 股东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时间、 地点的选择应当便于股东参加。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 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会的,视为出席。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变更。确需 变更的,召集人应当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