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通科技(688668) - 18-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及《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适用本制度 规定。公司与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不适用本制度规定。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 (二)不得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将关联关系非关联化; (四)除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