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通科技(688668) - 14-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员减持股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以 及本制度规定。对持股比例、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 当严格履行所做出的承诺。 第六条 因司法强制、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股 票收益互换等方式取得股份的减持,适用本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办 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