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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通电子(00138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有关管理制度的公告
信通电子信通电子(SZ:001388)2025-09-25 18:45

会议与制度 - 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有关管理制度的议案[1] - 本次制定及修订23项管理制度,7项需提交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5][26] - 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等[24] 股份转让与交易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特定情况除外)[2]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 - 多种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 - 审计委员会等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有相应反馈和通知时间要求[5][6]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案,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需披露候选人情况[7]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相关事项有表决和选举规则[9][11]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4]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14] - 董事辞职有生效时间和披露要求,特定情况原董事仍履职[15]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5] 交易决策 - 董事会决定公司对外投资等交易事项有多项金额限制[16][17]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有金额和占比要求[17] 利润分配 -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多环节审议,股东会审议时应与股东沟通[20][21] - 公司当年盈利不现金分红,董事会需专项说明[21]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有比例要求,现金回购股份视同现金分红[22] - 修订《公司章程》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 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