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泰机电(001225)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和泰机电和泰机电(SZ:001225)2025-09-25 18:45

限制性股票授予 - 2025年8月22日以17.19元/股向34名激励对象授予120万股限制性股票[2] - 截至2025年8月25日收到激励对象缴纳资金2062.8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2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1942.8万元[3] - 2025年9月10日,120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3] - 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466.68万股变为6586.68万股[4] - 公司注册资本由6466.68万元变为6586.68万元[4]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拟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并修订《公司章程》[5] - 《公司章程》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章节,调整股东权利等内容[5] - 事项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7] - 董事会提请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手续[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4850.00万股[1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6586.68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2]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1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1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票买卖6个月内收益归公司[13]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需在30日内执行[13]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反章程,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对董高人员致损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起诉,对审计委员会致损可请求董事会起诉[15]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起诉,或情况紧急,股东有权以自己名义直接起诉[15] - 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人员致损,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子公司监事会、董事会起诉或自行起诉[15] - 投资者保护机构持有公司股份,在特定情形下为公司利益诉讼不受持股比例和期限限制[15] 担保与审议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公司在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8]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特殊审议[18] - 股东大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18] 会议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9]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占比约42.86%[27]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28] - 定期董事会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临时董事会会议召开5日以前通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可豁免提前通知义务[28]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决议行使表决权,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8] 其他 - 公司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任有关情况[26] - 董事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的2年内仍然有效[26] - 公司设1名总经理,1 - 3名副总经理,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32]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33] -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33]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3]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