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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迪威(832491) - 公司章程
奥迪威奥迪威(BJ:832491)2025-09-25 19: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在北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114.3180万元[10]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等[19]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78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23] - 发起人张曙光等认购股份及持股比例[23][2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4114.3180万股,股本总额为14114.3180万股[24] 股份限制与规定 - 上市前直接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或相关主体,持有的公开发行前股份自上市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管理[3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等[32]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5]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就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请求诉讼[42] 公司收购股份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65]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93]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1名[121] - 董事会审议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等[12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除临时会议外,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24]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58]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应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58][159] 公司人员聘任 - 公司设总经理1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165] 公司报告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8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82] - 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20%,且应按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确定分配总额和比例[187][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