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咨询(000779) -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董事会议案管理,推进决策科学化、民 主化和法治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 理结构的指导意见》《省属国有企业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董事会议案是指需经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含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以下同) 审议批准后执行的事项。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三条 下列主体为董事会议案的提议人,可通过董事会秘书或者直接向董 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明确和具体的议案及其附件材料: (一)单独或合计代表公司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 (三)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四)董事长; (五)总经理、总经理办公会; (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七)《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对已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事 项执行情况进行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