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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咨询(000779) -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甘咨询甘咨询(SZ:000779)2025-09-25 20:02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在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时间、辞职原因、 辞去的职务、辞职后是否继续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 任职的情况)等情况。董事辞职的,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高级管理 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关法规 另有规定的除外: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有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 任、被解除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