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申新材(00078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九月 1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 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 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如有),公司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