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申新材(00078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九月 1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规定的应披露信息以及证券交易所或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 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