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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股份(600664)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哈药股份哈药股份(SH:600664)2025-09-26 17:16

子公司定义 - 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的公司及其他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公司为子公司[2]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为信息披露义务人[2]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0]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0]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0]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0] 报告内容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2]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2]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5] 审计报告处理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6] 股份情况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需披露[18]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签署意向书或协议、董高知悉报告时履行重大事件披露义务[21]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需履行披露义务[21] - 公司出现重大环境等事故应披露概况、原因等[25]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26]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26] - 董事应了解关注公司情况及重大事件[27]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事件[27] 报告编制 - 定期报告内容格式由董秘和财务负责人等组织编制[29] - 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及附注由财务部编制[30] 报告报送与公告披露 - 定期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两个工作日内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报黑龙江证监局备案[33] - 临时公告经公司内部审核后,两个工作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并报黑龙江证监局备案[33] 信息报告 - 公司各部门及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触及重大事项应立即预报,事发当日书面报告[31] 信息审核审定 - 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信息,确定需披露的要求补充书面材料[32] - 董事长审定信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重要事项提交股东会批准[32] 敏感信息 - 敏感信息指可能影响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的信息,未公开披露前属敏感信息[33] 保密义务 - 公司董事等接触应披露信息的人员负有保密义务[36] 差错处理 - 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不良影响应追究责任人责任[36] 责任追究 - 对责任人处理应听取意见,保障陈述和申辩权利[43]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可附带经济处罚[4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