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股份(600664)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4]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六个月内完成聘任[6] 任职与解聘 - 近三年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不得担任[5] - 特定情形下一个月内解聘[9] 职责与条件 - 负责公司信息对外发布等多项职责[10] - 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11] 信息与会议 - 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12] - 重大事项会议应告知列席并提供资料[1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