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00062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长安汽车长安汽车(SZ:000625)2025-09-26 18:3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披露财务信息、提议聘用或解聘人员等[6] 审计监督检查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8]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开1次会,紧急可开临时会[10] - 通知提前3日送达,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1][12] - 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部分先经审计委再交董事会[11] 文件保存与规则执行 - 会议文件由内审部门保存归档,期限不少于10年[14] - 规则自董事会批准起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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