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灵深瞳(68820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3] - 设二名,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3] - 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6]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等情况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等相关人员不得担任[10]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4]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4]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4]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等60日内补选[15]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16]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专门会议提前3天提供资料,全体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19][20]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与管理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10年[21]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通知并提供资料,专委会提前三日[23]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3]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采纳[24]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未解决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4] - 履职涉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可申请或报告[24] - 聘请专业机构费用公司承担[25] - 给予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24] 独立董事报告与制度生效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25] - 出现五种情形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6]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修改、解释[28]